6月6日讯(湘潭晚报 赵明 通讯员 彭孟强)韶山的刘女士通过微信认识了宁乡人蒋某,不料掉入色狼的陷阱。6月5日,湘潭县警方透露,涉嫌强奸的蒋某已被提起公诉。 3月24日凌晨,37岁的刘女士挣扎再三,拨通了报警电话,“我差点被一名男网友强奸了……” 案发前几天,刘女士玩微信时,一网友要求加为好友。几次拒绝后,对方还是发来申请,刘女士就同意了。聊过几次后,男网友提出晚餐过后一起喝茶,刘女士认为多认识一个朋友也不错,欣然答应。对方还体贴地说开车到韶山来接,并承诺晚上送她回家。 3月23日19时许,两人见面后开车到雨湖区楠竹山镇喝茶、吃宵夜。一直到24日凌晨,刘女士提出“太晚需回家”,男子才开车送她回家。 “走到路上我就发现不对了,”男网友开着车往湘潭县云湖桥镇方向走,刘女士马上叫停,可男网友没有理会,将车开到了一处阴暗僻静处。 男网友停好车,坐到了刘女士身边,没说两句话就开始毛手毛脚。“我知道自己逃不掉了,只能假装顺从,要他找家宾馆开房。”在寻找宾馆的途中,刘女士发短信向好友求救,这才逃过一劫。 刘女士报案后,云湖桥派出所民警发现,刘女士对这位男网友的信息一无所知,唯一的线索是男网友开车去韶山接她时,曾打过电话。民警通过电话号码辗转查出男网友身份,他是宁乡籍的蒋某。就在警方陆续收集线索时,蒋某居然再度给刘女士发来微信,威胁她不要报警。 4月11日,蒋某主动投案自首,交代了对刘女士强奸未遂的犯罪过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