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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塘区宝塔街道福星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党支部书记刘碧美被开除党

2016-06-03 10:33 | 来源:湘潭新闻网 | 人气:1 | 评论

6月3日讯( 肖叶)据湘潭廉政网消息,岳塘区宝塔街道福星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党支部书记刘碧美被开除党籍。

经查,刘碧美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严重违反组织纪律,违反议事规则,擅自决定重大项目、重大资金使用等事项;在接受组织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严重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所送财物。严重违反群众纪律,不按照规定公开村级财务,侵犯群众知情权。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插手干预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收受他人所送财物。其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所送财物、插手干预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收受他人所送财物等问题涉嫌犯罪。

刘碧美身为共产党员、福星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党支部书记,理想信念丧失,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性质十分恶劣,情节特别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经岳塘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刘碧美开除党籍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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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4日讯 据湘潭廉政网消息,岳塘区宝塔街道福星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党支部书记刘碧美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 

刘碧美,女,1963年7月出生,汉族,湘潭人,中专文化,1999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2005年8月-2009年1月任福星村村委会主任,2009年1月—2014年4月任福星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主任,2012年开始任岳塘区人大代表,2014年4月至今任福星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党支部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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