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劝酒不成竟打人 湘潭冲动男子被判刑

8月11日讯(湘潭晚报 马青松 通讯员 张晨)炎热的三伏天里,三五个朋友相约吃吃夜宵,本是个不错的选择,但还是要控制住脾气,切勿因为小矛盾而引发大冲突。这不,最近岳塘区法院就审理了这样一起寻衅滋事案件。

去年6月中旬的一天晚上9点多,杨文刚在公司忙完工作后,接到了朋友潘胜的电话,喊他到岳塘区岚霞路的夜宵店喝酒。担心不去会让朋友丢面子,他开车如约到夜宵店会朋友,并提前说明自己开了车不喝酒。

在夜宵店的餐桌上,杨文刚借杯中茶水逐个敬潘胜、张亚等人,朋友聚在一起说笑聊天气氛还不错。一个小时后,其他餐桌上的客人陆续散去,潘胜等人还在喝酒,除了杨文刚外其他人都喝醉了。杨文刚见朋友还在互相拼酒,他出于好心提醒潘胜等人少喝点,却招来了麻烦。

当杨文刚为一位喝多了的朋友倒茶水时,早已喝醉的潘胜突然走到他身边,语无伦次地对着他发起牢骚。原来,表面上潘胜不介意杨文刚没喝酒,但心里仍觉得对方不给面子,醉酒后执意劝对方喝酒。

见潘胜劝杨文刚喝酒被拒,其他朋友也聚上来三言两语的劝酒,杨文刚一再表示还要开车喝不得酒,这下与潘胜产生了矛盾。之后,双方开始互相争吵起来,有个朋友竟从餐桌上抄起玻璃酒杯砸向杨文刚,潘胜见状,也拿玻璃酒杯砸杨文刚,随后又用塑料凳击打杨文刚的头部。

后经鉴定,杨文刚所受损伤构成轻伤二级。事情发生后,潘胜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与杨文刚达成和解协议,赔偿了20000元损失。

虽然取得了杨文刚的谅解,但潘胜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已经构成寻衅滋事罪,必须为自己的冲动付出代价,被岳塘区法院依法判处拘役4个月。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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