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县星月村农田里建起商住楼?
时间:2015-08-19 09:02 来源: 作者: 点击:次
8月19日讯(湘潭晚报 李涛)湘潭县茶恩寺镇星月村地处偏远,近段时间,当地几户居民在没有任何手续的情况下,占用路边农田建起了商住楼。对此,当地国土所回应,所占农田已调规用于村民建房,对建房户他们将依法依规按程序审批。 昨天上午,记者来到茶恩寺镇星月村伏旺一组,看到紧挨着乡道的农田里,一栋商住楼正在紧张施工。“这是这个组最好的农田了,”一位邻组的村民惋惜地说。 为何建房一定要选在农田里?当地村民说,“听说建房的手续已经在省里批下来了,由本村一名老支书出面,负责为本组的12户人家统一建房。”王海林说,他家现在的房子建在河道上,“不安全,也不占地方,其他地方又没有合适的(建房)。” 对此,湘潭县国土资源局茶恩寺中心所负责人张文称,在建房屋所占用的原先确实是基本农田,不过早在2010年前后就已经“调规”(变更规划),成为可建设用地,并在今年划出了基本农田范围。 据这位负责人介绍,星月村伏旺组一组一共12户,在2014年10月份召开了全体社员大会,一致通过关于在该组书院桥前方耕地建设新农庄的相关决议。同时,向相关部门打了关于建设集体农庄的报告。 “在相关部门没有受理批准时,星月村伏旺一组村民王某、汤某等四户人家于2014年10月20日未经批准,擅自占用耕地408平方米建房。”张文说,他们分别向这4户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并于2014年11月19日向湘潭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以维持现状。 张文说,考虑到星月村伏旺一组社员对建设集体新农庄一事十分迫捷,经过镇政府、管区干部、茶恩寺国土中心所、村组多次协调开会,根据该村实际情况需要(无建房用地)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的机遇,对星月村伏旺一组书院桥一线调整为村庄建设用地,以便星月村村民在以后建房有址可选。 张文表示,建房由伏旺一组统一规划层高、水电、排污、外墙布置等,统一管理,符合新时期新农村村庄的标准,“所里也正在受理需要建房的村民资料,依法依规按程序审批手续。”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