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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女子溜进服装店 趁人试衣偷钱包

2月1日讯(湘潭晚报 马青松)在商场忙着试衣,钱包随手放在衣柜上,殊不知早被人盯上。1月29日,我们从岳塘区法院了解到,女子向芸因在商场偷钱包获刑。

位于岳塘区板塘铺的地下服装城,聚集了许多销售衣服、床上用品的商户。由于门店开在地下室,狭小空间几乎被摆放的展示衣物、货品占据。许多服装店里只有用窗帘临时拉起的简易试衣间,供顾客试穿衣服。

2015年8月18日上午,严晓茹到市三医院附近办完事,见时间离中午还早,便走进板塘铺地下服装城。在试衣服的过程中,严晓茹随手把钱包放在试衣间旁的衣柜上。

此时,向芸也在这家服装店里假装挑选衣服,见严晓茹走出试衣间找店老板调换,她乘机偷走了严晓茹的钱包。之后,向芸从偷得的钱包里翻出500多元现金,还有一部苹果手机及身份证等物品。

当试完衣服的严晓茹回试衣间,想拿钱包准备付款时,才发现放在衣柜上的钱包不翼而飞,她和店老板仔细寻找未果,突然意识到刚离开服装店的女士行为有些怪异,赶忙追到地下服装城出入口,但已经找不到人了。

一个多星期后,向芸又溜进了板塘铺地下服装城,在另一家服装店里故伎重演。她趁唐珍试衣的工夫,把对方放在试衣柜上的黑色背包内的钱包盗走。这次她从钱包里翻到了500元现金及银行卡等财物。

接连发生被盗事件,其他服装店老板变得警觉,当向芸又一次溜进地下服装城伺机作案时,终于被公安机关抓获。事后,向芸的家人帮她向两位被害人各退还了500元。向芸偷走的苹果手机也被公安机关追回,并发还给被害人。

岳塘区法院经审理认为,向芸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被依法判处拘役2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另外,我们发现,许多到板塘铺地下服装城买衣服的市民,在试衣间试衣服时,习惯把随身携带的提包或钱包放在一旁的试衣柜上。虽然试下衣服只需要很短时间,但提包或钱包却脱离了视线范围,给溜进商场的小偷留下可乘之机。因此,法官提醒,市民在试衣间里试衣服时,贵重物品最好随身携带或交给同伴保管。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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