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各相关责任单位将从燃煤质量、污染源管控、监测预测和应急响应等方面形成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 9月30日讯(湘潭晚报 廖艳霞 通讯员 谭文强)“作为湘潭市重点企业,我们坚决拥护市政府部署的大气污染防治特护期工作,一定会落实责任,确保环保设施设备正常运行!”9月29日下午,在市政府召开的湘潭2015年大气污染防治特护期动员大会上,湘钢能源环保部部长何峰表态发言。当天,市政府安排部署了各县(市)区政府、园区和示范区以及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等市直相关部门“特护期”大气污染防治责任分工,各部门联动切实确保这一期间湘潭大气环境质量,保障居民身体健康。 什么叫“特护期”呢?按省政府规定,受气象条件的影响,每年10月至次年2月(共5个月)是雾霾等污染天气活跃期,确定为大气污染防治特别保护期(文中简称“特护期”)。 特护期期间,各相关责任单位从燃煤质量、污染源管控、监测预测和应急响应等方面形成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重点查处工业污染源超标、秸秆焚烧、垃圾焚烧、工地扬尘、道路扬尘、油烟污染、汽车尾气污染等大气污染违法行为,大力削减空气污染物排放,降低空气污染程度,努力控制和减少秋冬季节重污染天气发生,从整体改善空气质量,着力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环境安全。 “我们环保部门将积极开展为期5个月的‘四进两查’工作,确保湘潭空气治理改善取得成效。”湘潭市环保局副局长廖勇说,环保部门主要负责严控电厂等燃煤企业排污,加强区域内钢铁、建材、冶金等重点大气污染排放企业监管执法力度,集中整治违法排污企业,加强水泥企业整治、治理工业企业扬尘无组织排放、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演练、机动车环保标志发放等工作。 此外,各县(市)区、园区、示范区负责禁止秸秆焚烧、餐饮油烟整治等,负责辖区内依法查处污染违法行为方面各相关职能部门职责分解、落实和考核。市住建局负责加强房屋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扬尘监控;市城管局主要负责严格控制道路扬尘、露天烧烤和垃圾焚烧整治、严控餐饮油烟污染等;市公安局负责严控车辆尾气污染、严控烟花爆竹燃放,抓紧在10月底前制定发布城区烟花鞭炮燃放管理规定等;市经信委负责严控煤质;市商务局负责加强油烟污染管控;市气象局负责建立健全会商机制和重污染天气检测预警体系。 市政府副巡视员陶新水说,近几年来,我市采取一系列措施,空气质量持续好转,蓝天白云天数逐步增多,但环境形势依然严峻。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按要求明确责任,将工作部署细化落实到位,并动员群众广泛参与到“特护期”空气质量保护中来,各部门严格执法还将纳入环保考核中。 “抗击雾霾”倡议书 雾霾严重污染环境,危害人的健康。值此秋冬季节,正是雾霾的高发期。抗击雾霾不仅是政府的责任,也是我们每一个组织、每一个单位、每一个人的共同责任。为使我们拥有更多的蓝天,为了我们的身体健康,请大家积极投身到抗击雾霾的行动中来。我们向全市社会各界发起倡议: 倡议全市有污染气体排放的企业和单位,严格做到达标排放。 倡议政府有关职能部门严格履行职责,认真监督,受理群众举报,发现问题及时查处。 倡议各位市民养成绿色出行的良好习惯,尽量以步行、骑车、拼车和搭乘公交的方式出行,减少机动车尾气排放;不露天焚烧垃圾、秸秆等,并主动监督周边情况,发现露天焚烧和污染排放现象及时劝阻或举报;移风易俗,摒弃损害环境的陈规陋俗,不焚烧祭品,不燃放有污染的烟花爆竹;改革饮食观念,抵制城市露天烧烤,推行低油烟、低污染、低能耗的饮食结构。 在蓝天白云下幸福生活,是我们的美好期盼。环境质量的改善与每个单位、每一个人都息息相关,让我们共同参与、立即行动,争当大气污染治理的宣传者、践行者和监督者,为建设美丽湘潭贡献一份自己的力量。你我他共同努力,空气会更加清新,天空会更加湛蓝! 湘潭环境保护协会 “绿色卫士”湘潭大队 2015年9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