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讯(湘潭晚报 唐岱 通讯员 谭小军)5月11日下午,省公安厅在湘潭市公安局雨湖分局举行刘立忠同志“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荣誉称号追授仪式,这是新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奖励条令》颁布以来,湖南省首次在市州举行英模授奖仪式。 当天,刘立忠烈士的妻女及公安民警代表、社区群众、学生、义工代表等130余人参加追授仪式。 仪式开始后,省公安厅政治部宣传处处长姚涤非首先宣读了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郭声琨签署的《关于追授刘立忠同志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称号的命令》。接着,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政治部主任吴巨培为刘立忠烈士的妻女颁发了奖章和证书。 此后,雨湖分局民警李丽代表公安系统民警郑重表态,刘立忠同志用舍生忘死的豪迈兑现了“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庄严承诺,用鲜血和生命铸就了屹立不倒的精神丰碑。作为年轻的战友,将继承遗志,沿着他的足迹,做勇敢的化身、忠诚的典范、时代的楷模。 2015年10月26日,湘潭市公安局雨湖分局长城派出所民警刘立忠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与持刀犯罪嫌疑人殊死搏斗,壮烈牺牲,年仅47岁。从警25年,刘立忠同志长期奋战在公安基层一线,敬业奉献,英勇善战,把全部的青春和宝贵的生命献给了他热爱的公安事业,谱写了一曲人民警察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壮丽诗篇。2015年10月30日,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刘立忠同志为烈士。2016年3月17日,公安部签署命令,授予刘立忠同志“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荣誉称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