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3日讯(湘潭晚报 李涛)12月22日下午,市纪委发布消息,经湘乡市纪委立案审查,并报该市市委常委会议批准,决定给予湘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正科级干部喻鸿伟留党察看处分,给予湘乡市供销合作总社原党委书记、主任肖建江,湘乡市望春门街道办事处原副主任杨海山等5人开除党籍处分。 经查,喻鸿伟作为湘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正科级干部,为他人违纪案件找关系说情,接受宴请;在担任湘乡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期间,未严格审批把关,给国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决定给予喻鸿伟留党察看1年处分,并降低其职务层次,按副主任科员重新确定行政级别。 另外,肖建江在担任湘乡市供销合作总社党委书记、主任期间,违反党章中关于党员义务的规定,对外提供自己不是公务员的虚假承诺;违反组织纪律,不按照相关规定,向组织报告单位重大问题,重要事项;违反廉洁纪律,违规经商,挥霍浪费公共财产,在党的十八大后,仍然违规审核同意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支出;违反工作纪律,决策并拍板了供销合作总社参与违法违规经济活动,并导致巨额资金逾期不能收回。 陈水清在担湘乡市供销合作总社党委委员、副主任期间,违反党章中关于党员义务的规定,对外提供自己不是公务员的虚假承诺,不按规定向组织申报个人重大事项;违反廉洁纪律,挥霍浪费公共财产,在党的十八大后,违规审批单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支出;违反工作纪律,参与决策了供销合作总社的违法违规经济活动,导致巨额资金逾期不能收回。 杨海山在担任望春门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期间,严重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便利,在项目建设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他人财物;套取项目资金,与他人进行私分;滥发奖金补助。 谷德华、晏银辉分别在担任望春门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政协联工委副主任期间,严重违反廉洁纪律,以权谋私,收受他人财物。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决定给予上述5人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违法、犯罪问题已移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