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讯(湘潭晚报 武慧 通讯员 姚文书)长沙的罗先生在湘潭买汽车获赠了一个导航仪,但出现问题后多次都没修好。12月24日,在岳塘工商分局东方红工商所的协调下,汽车商家同意帮罗先生修好导航仪。 一年前,罗先生在湘潭河东大道一车店购买了一辆汽车,商家附赠了一个导航仪。今年12月初,导航仪出现了数据显示不准确等问题。经维修,导航仪还是不能正常使用,商家要罗先生去找购车时的销售顾问。他找到汽车销售部时,发现他购车时的销售顾问已经辞职了。 无奈之下,罗先生投诉到了12315。经过了解,罗先生反映的情况属实。 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经营者提供的奖品,包括因消费者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而提供的赠品、免费服务……应当保证质量不得免除其应当承担的更换、修理、重作以及其他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 在工商工作人员的现场协调下,商家认为导航仪一年的保质期已经过了,但愿意为消费者修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