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3日讯(湘潭晚报 赵明 通讯员 胡晔婧)2月21日,湘潭县交警大队民警开展酒驾查处行动。一名醉酒开车的驾驶员被当场查获,元宵佳节只能在拘留所中度过。 21日恰逢周日,晚上8点10分,一台小车接受检查时,民警发现驾驶员满脸通红。经查,他体内酒精含量为65.1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符某承认,朋友过完元宵节即将回温州工作,临走前邀请相聚,自己兴致高多喝了几杯。可酒后驾驶的后果让人高兴不起来,符某的驾驶证被暂扣6个月、记12分,还要罚款2000元。 几乎就在同时,一位驾驶白色小车的驾驶员被交警拦下,他神情紧张,有酒驾嫌疑。经检测,驾驶员罗某体内酒精含量高达97mg/100ml,已超过醉驾标准。就在罗某再三辩称自己是“无奈”酒驾时,民警发现了更惊人的信息:罗某没有取得驾驶资格,属于无证酒驾。目前,罗某已被行政拘留,还要面临1000元的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