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5日讯(湘潭晚报 赵明 通讯员 杨建文)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雨湖区姜畲镇的李某曾因盗窃判刑;今年元宵节当天,他再次“伸手”,被民警守株待兔抓获。2月24日,李某被带回案发地指认现场。 雨湖区昭潭街道欧家岭是个城中村,外来租户较多。10号房屋是一栋3层私人住宅,户主把房子分租给多人,一楼客厅成了租客的摩托车、电动车停放地。因为住户较多,一楼大门经常敞开着,也就给了小偷可乘之机。 22日下午,附近住户冯女士购物回家,发现一个陌生男人从10号住房推了一台电动车出来,“期间,他看了墙角一辆摩托车一眼,还走过去检查了下大锁。”冯女士警觉,把情况告诉了民警。 雨湖公安分局昭潭派出所民警到现场调查,租户这才发现电动车遭贼手。民警根据冯女士说的情况,布置抓捕行动,“他很可能是骑摩托车来踩点,发现有机可乘,便推走电动车,待会儿肯定会回来取摩托车。” 民警决定守株待兔。原地等待两个小时后,一名中年男子靠近摩托车,掏出钥匙准备开锁,被民警一举拿下。经辨认,这名男子就是此前推走电动车的人。 男子姓李,住在雨湖区姜畲镇。根据资料显示,此前他因盗窃入狱,2015年才刑满释放。李某说,他每天在毒品上的花费就多达300元,只能靠偷点东西换钱买毒品。 李某交代,1月以来,他多次盗窃电动车;22日偷走的电动车,已被他以600元的低价卖出。民警顺藤摸瓜,将销赃的丁某也一同抓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