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6日讯(湘潭晚报 李涛 通讯员 陆义)两名男子到烟花鞭炮店借口买烟花,一人与老板搭讪,另一人趁机偷走老板的苹果手机。昨天,湘乡市法院审结了这起案件,周某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周某41岁,新邵县人。2015年5月15日下午,周某骑摩托车,载着一个叫“老翁”(身份待查)的男子从娄底市到湘乡市。在湘乡市工贸新区的一家烟花鞭炮店,“老翁”与店主吴某谈生意,周某趁吴某不注意,将其放在店内一凳子上的苹果“土豪金”手机盗走。 吴某发现手机不见了,当即追赶并揪住“老翁”,“老翁”将吴某推倒在地逃跑。事后,经物价鉴定,被盗手机价值4570元。 2015年8月17日,外逃的周某在武汉火车站被抓获归案。经查,周某曾因犯盗窃罪于2011年被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判处罚金。案发后,周某的亲属赔偿了被害人手机及其他损失合计72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