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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后产能企业关停近6年 部分奖励资金仍未到位?

1月21日讯( 黄茜)近年来,国家对淘汰落后产能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并下发了奖励资金。湘潭县云湖桥镇建新水泥厂于2008年按要求关停,当时股东们获得了20万元奖励资金。最近,该厂股东郭先生向湘潭在线《民情在线》栏目反映,当初他们应该获得52.8万元奖励资金,近6年过去了,他们希望这个事情能有个说法。湘潭在线记者经过调查了解到,问题出在对该厂淘汰产能多少的认定上:股东们认为有关文件上标明该厂应淘汰产能为8.8万吨,而湘潭县有关部门认为该厂当时实际产能只有2.2万吨。

水泥厂:按照政策关停,承诺的补贴资金大部分没到位

郭先生介绍,建新水泥厂是上世纪80年代建成投产的乡镇企业,由于经营不善,上世纪90年代初水泥厂转卖给了私人并重新划分了股权。此后几年,水泥厂虽然产出不多,但一直在坚持运营。2007年,湘潭县政府发出通知,要求建新水泥厂2008年底前关停,承诺按照相关政策给予水泥厂股东一定的资金奖励。鉴于当初县政府给予了这样的承诺,股东们同意将水泥厂关停。2008年8月,建新水泥厂停止生产。2009年,股东们从云湖桥镇财政所拿到了一笔20万元的奖励资金。但他们认为,根据文件,他们应该获得52.8万元奖励资金。

股东们是根据哪份文件得出这样的结论?建新水泥厂另一名股东刘先生拿出了湘潭市财政局2008年20号文件。这份名为《湘潭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07年淘汰落后产能中央财政奖励资金的通知》上显示,2007年湘潭市水泥行业淘汰落后产能项目12个,淘汰落后产能58.2万吨,水泥行业按淘汰落后产能每万吨奖励6万元。该文件后附的2007年湘潭县淘汰落后产能财政奖励资金分配表显示,湘潭县建新水泥厂应淘汰落后产能8.8万吨。股东们据此文件认为,他们应该获得的奖励资金为52.8万元。

镇政府:镇政府没有截留、挪用奖励资金

云湖桥镇政府一名负责人对此表示,建新水泥厂确实是在2008年根据湘潭县相关部门的要求关停的,也确实会拿到一笔奖励资金,但这笔资金具体有多少,他们并不是很清楚。因为这笔资金不是由云湖桥镇政府发放的,而是由湘潭县经济和信息化管理局发放的。

同时云湖桥镇政府经济办的工作人员透露,据他们了解,建新水泥厂在湘潭县水泥行业中并不是产能最大的,根据2007年湘潭县淘汰落后产能财政奖励资金分配表,建新水泥厂每年的产能不可能达到8.8万吨,只有2.2万吨左右。

在《湘潭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07年淘汰落后产能中央财政奖励资金的通知》上附的分配表显示,湘潭县建新水泥厂应淘汰落后产能为8.8万吨。8.8万吨是2.2万吨的整整4倍,淘汰的产能相差这么多,究竟哪个数字是准确的?云湖桥镇政府的工作人员无法作出确认,他们表示,湘潭县淘汰落后产能的相关事项由县经济和信息化局管理。

县政府:对7家关停企业分别下拨20万奖励资金

湘潭县经济和信息化管理局负责人介绍,湘潭县在2007年淘汰了包括建新水泥厂在内的7家产能落后的水泥企业,淘汰的企业名单由省相关部门指定。湘潭县财政部门根据相关政策,给予每家水泥厂奖励资金20万元,并将奖励资金划拨到县经济和信息化管理局,县经济和信息化管理局再将奖励资金发放到各乡镇财政所或企业。奖励资金的发放情况由财政部门监督,并不存在截留、挪用的情况。

该负责人透露,湘潭市财政局2008年20号文件上的数据是建新水泥厂应该淘汰的产能,而不是实际淘汰的产能。当时湘潭县所有水泥行业中,能够达到年产能8万吨以上的只有数家,而建新水泥厂并不在这之列。经他们查验,建新水泥厂当时的产能在2.2万吨左右。

根据湘潭县经济和信息化管理局负责人的说法,记者联系了湘潭县财政局经济建设股股长胡新立。胡新立表示,湘潭县财政部门确实对7家关停的水泥厂分别划拨了奖励资金20万元。

记者手记:淘汰落后产能的奖励资金本应用于淘汰落后产能企业职工安置、企业转产、化解债务等相关支出。建新水泥厂的股东们苦苦等了5年,却都没有弄明白他们应得的奖励是多少。相关部门是否应对相关数据的统计、奖励资金的发放采取更加公开透明方式,拿出来“晒一晒”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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