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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订购十余扇推拉门 安装后未付款“失踪”

4月28日讯( 李景辉 成逸鎏) 近日,市民丁女士致电湘潭在线热线58276731,称有人在她经营的门业超市内订购了一批推拉门,现在门已经全部安装好,但这名订货的男子却莫名消失,剩下一万多元尾款成了“泡影”。

市民:陌生男子上门订购推拉门,安装后“失踪”

丁女士在雨湖区砂子岭建材市场经营一家门业超市。今年3月初,店内来了一位自称姓谭的陌生男子。该男子对丁女士说他从事装修行业,需要选购一批推拉门。当时男子便在店内进行了挑选,并选中了十余扇推拉门,支付了200元的订金。几天后,这位谭先生带着装修业主来到丁女士的店内,总共挑选了十多扇推拉门,费用共计14011元。

3月中旬,按照订货人谭先生提供的地址,丁女士将门运送到了业主所在的盘龙名府小区,安装了部分推拉门。当天,谭先生支付了丁女士3000元货款,并告诉她余款在门全部装好后结清。3月底,丁女士按照谭先生和业主的要求将门安装好,因为没有结算货款,丁女士留下一扇门没有安装。谭先生告诉丁女士,只要她将全部的门装好,他马上支付余款。4月1日上午,丁女士将门装好后,谭先生却称有事,要下午才能将钱送给她,但直到第二天都没有将钱送过来。

之后,丁女士不断和谭先生电话联系,刚开始谭先生还找借口推脱,后来手机变成了无法接通。丁女士想找到业主讨要说法,但业主拒绝了她的要求。 

业主:没有与商家发生直接关系,找自己要钱不合理

随后,我们拨打了谭先生的电话,但手机一直处于无法接通的状态。我们又联系了盘龙名府装修业主周先生。周先生告诉我们,他之前并不认识谭先生,是一个朋友介绍给他的,谭先生没有专门的装修公司,属于装修“游击队”。当初他已经跟谭先生签订了全包的装修合同,所有费用都支付给了谭先生,包括安装推拉门的费用,并且与谭先生签订了协议。周先生说,“门是谭先生订购的,我并没有与商家发生直接关系,商家应该去找装修老板。”

周先生还告诉我们,他也是受害者。因为按照与谭先生签订的协议,原本装修两个月内完工,但装修师傅拖了七个月才完工,而且装修质量也不行。

律师:商家可向法院提起诉讼,业主有义务进行举证

订货人“失踪”,业主不理,丁女士该如何维权?随后,我们就此事咨询了湘晋律师事务所律师文永军。文永军表示,个体私营业主或商家在接受客户订做产品或销售商品时,如果客户没有采取一次性方式交付商品费用,商家应与客户签订订货协议或销售协议,这样才能确定双方之间已经达成交易。在交付产品时,商家也要让客户进行签字确认,才能确认商家履行了义务。

文永军说,丁女士遭遇的事情中,业主周先生不愿意支付尾款,是因为丁女士没有与周先生签订协议,但周先生有义务举证门款已经支付给了谭先生。否则,丁女士可将周先生或装修工谭先生作为共同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

文永军提醒,商家在涉及大众产品订购时,不能采取口头的方式,一定要以书面的方式来达成协议,这样在维权过程中才能有据可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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