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车被租后发生车祸 租客无证驾驶还逃逸保险公司拒赔
时间:2014-06-03 11:40 来源: 作者: 点击:次
6月3日讯( 李景辉 成逸鎏)“自己新买的一台小车,被他人租走撞坏后保险公司却拒绝理赔。”近日,网友王先生致电湘潭在线热线58276731反映,自己新买的小车被人租赁后发生交通事故,现在保险公司却拒绝理赔。这到底怎么回事?湘潭在线记者展开了调查采访。 车主:新车被租赁后发生事故,保险公司拒绝理赔 家住雨湖区的王成在宝塔路口经营了一家汽车租赁公司。去年12月30日,因公司发展需要,王成购买了一台16万多元的黑色丰田小车,放在公司对外租赁。小车购回的当天,王成便在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人保)购买了7500多元的机动车保险。 王成告诉我们,去年12月22日,熟客谢峰带着一个叫戴鹏的人来到店内租车,当时对方看中了一台旧的黑色丰田小车,并办理了租车手续。几天后,王成将新买回的车停在公司门口,谢峰看到新车后,便要求租赁这台新买的丰田小车。因是熟客,王成同意了对方的要求,将新车交付给了戴鹏,但没有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王成说,今年2月19日,他接到谢峰电话,谢峰告诉他戴鹏驾驶这台新的黑色丰田小车途经北二环时,与正在进行驾驶证考试的教练车相撞,两车严重受损,教练车上一名考生受轻伤。 新车发生事故后,王成原本打算与教练车车主协商处理此事,但直到5月都未协商成功。王成便找到谢锋,对方却以没有与新车签订合同为由拒绝赔偿。而戴鹏却因教练车车主索要赔偿过高,如今再也联系不上。5月23日,无奈之下,王成补报了保险,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停止了保险服务,拒绝向王成进行理赔。 保险公司:肇事逃逸和无证驾驶不予赔偿 中国人保湘潭理赔中心车险分部经理田刚介绍,车主王成的小车在今年2月19日发生交通事故,报保险的日期是5月23日。报案后,保险公司第一时间联系了客户,并到交警部门落实相关情况。经了解,事故造成两车受损比较大。交警部门的认定结果是:事故发生时黑色丰田小车驾驶员无证驾驶和肇事逃逸。基于这两点,保险公司根据相关条款,商业险部分不予赔偿。 对于客户质疑公司没有履行正规的理赔程序,田刚表示,关于理赔程序,如果客户要求保险公司定损,公司可以配合,但只能提供定损依据,不能作为索赔依据。 交警部门:事故中黑色丰田车负全责,可申请交强险赔偿 随后,我们从湘潭市交警支队雨湖大队事故中队了解到,当时教练车停在路边,正在交换考试学员,黑色丰田小车从后面撞上考试车辆,导致考试车受损严重。经交警部门现场认定,黑色丰田小车负全责,后来教练车车主和黑色丰田小车车主一直没有达成处理协议,交警部门调解多次也未果。事故发生后,交警部门要求租赁公司提供租赁合同等材料,但对方一直没有提供。目前,黑色丰田小车仍停放在北二环的涉案车辆保管场所,租赁公司需要提供担保才能将小车开走。根据相关规定,黑色丰田小车可申请一定的交强险赔偿。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