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保险轻信口头承诺 10年后称“上当”
时间:2014-10-16 10:46 来源: 作者: 点击:次
10月16日讯( 黄超)经人介绍购买保险,继而成为保险代理人,然后介绍亲朋购买保险——有不少人是这样买保险并进入保险行业的,家住雨湖区响塘乡的刘女士就是这样。10年前她经人介绍购买了一份保险,后来还推荐给3个亲戚。现在,保险合同期满,刘女士发现,她当时得到并且转述给亲戚的“保险回报”没办法兑现,她觉得上当了。2014年10月15日,刘女士来到保险公司讨说法。 刘女士称保险公司侵害了她的利益。“这个公司业务员销售保险的方式,我无法认同,我和几个亲戚都是受害者。”记者调查了解到,10年前刘女士听信保险业务员“保险回报高于银行利息”的说法,不仅自己买了保险,还推荐给了三位自己的亲戚。保险合同期满后,当初保险代理员向刘女士许诺的“保险回报”无法兑现,刘女士以保险代理人身份向亲戚许诺的“保险回报”也无法兑现。亲戚找上门来讨说法,刘女士一下子慌了神,觉得自己上当了。 亲戚推荐买保险 称回报率高于银行利息 2003年9月,刘女士经亲戚盛女士介绍,第一次接触保险。 “盛女士跟我说,手上如果有闲钱,可以考虑买保险,利息很高,比存在银行要划得来。”当时,刘女士手里正好有些闲钱,她在盛女士那里购买了一份新华人寿分红险。 2003年10月,刘女士从盛女士手中拿到了保险合同。 按照合同,刘女士每年需向保险公司缴纳1140元保费,共需缴纳10年。“当时她告诉我说,签订合同的第11年,也就是2014年10月,我可以拿回本金,并领取丰厚利息”,刘女士说。 在刘女士购买了保险后不久,盛女士又一次找到了刘女士,邀她一起做保险业务员。 “盛女士跟我说这个保险很靠谱,是很好的保障,如果能推荐给更多朋友,我还能从中收取一定的佣金,补贴家用。”在刘女士看来,这是很好的事情:向亲朋推荐保险业务让他们得些实惠,自己还能从中赚些钱。 带着这样的心理,刘女士将新华人寿保险公司的业务,先后推荐给了丈夫的姐姐周女士、自己的姑姑和妹妹三人,顺利拿到三笔业务佣金。 保险公司:保险不是储蓄 不会发放利息 今年10月,刘女士和周女士的保险合同均已履行完毕,刘女士来到了新华人寿保险公司,准备“依照合同”领取本金和利息,结果却碰了壁。 “要我们给利息是不符合规定的。”新华人寿保险公司办公室的胡主任拿出了两人签订的保险合同说。 合同显示:合同期满后,投保人可向保险公司支取有效保险金额。“有效保险金额包含两个部分,一个是基本保险金额,另外一个是红利。”胡主任说,保险红利已经发给周女士。 在保险公司发放的分红业绩报告书上可以看到,周女士可以在2006年领取分红保险金80.64元,2007年可以领取分红保险金83.32元。“现在周女士和刘女士均反映没有领到红利,我们会尽快和他们沟通,尽快发放红利。” 刘女士说,她和亲戚在保险公司购买了4份保险,“现在一人已经退保,一人拿回了本金。剩下我和周女士还在维权。”刘女士说,她希望业务员务必履行当时的口头承诺,准时给予她们两人“利息”。 “保险和银行储蓄是不一样的,保险合同期内,如果投保人发生意外事故,我们会赔付,但是绝不会承诺她合同期满后,给予她高于银行的利息。”胡主任说。 律师提醒:保险代理存乱象 切勿相信口头承诺 湘晋律师事务所文永军律师介绍说,像刘女士这样错把保险当储蓄的情况,在我市非常普遍。“部分保险公司业务员为了扩大业务量,在向市民推销保险业务时,并没有准确地告知保险和储蓄的区别。在具体的操作上,一些保险业务员会用虚假的口头承诺,来吸引客户。”文永军说,市民在接触保险业务时一定要多加注意,切勿被虚假的口头承诺所误导,在签订保险合同之前,一定要通读合同条款,充分规避风险,避免利益被侵害。 文永军律师还提醒广大保险投保人,在遇到保险纠纷时,一定要第一时间向保险协会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诉。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