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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属自愿给过年红包,老年公寓护理员该不该收?

3月6日讯( 刘崇婉 李景辉)近日,网友符先生致电湘潭在线热线0731-58276731,称居住在雨湖区鹤龄老年公寓的父亲春节期间没回家,他的妹妹给公寓的3名护理员每人打了100元的红包。符先生认为,就算老人或者家属主动送红包,护理员都不应该收。

老年公寓护理员春节收了家属送的小红包

两年前,符先生的父亲住进了鹤龄老年公寓。符先生告诉我们,每年春节公寓有老人不能回家过年的,公寓都会按规定向这些老人收取一定的加餐费。

符先生介绍,他父亲在老年公寓每月费用是1600元,今年2月份交了1750元,多交的150元是春节加餐费。符先生认为,既然家属每个月按规定交纳了老年公寓的正常费用,护理员就应该尽心尽责地照顾好老人,而不能再收取老人的过年红包,这样不仅会给家属造成经济压力,也会助长老年公寓的不正之风。

原是家属自愿给红包,表达对护理员的谢意

3月5日,在鹤龄老年公寓的二楼,我们见到了符先生的父亲符老。符老告诉我们,过年期间确实给了3名护理员每人100元红包。他看到老年公寓有老人给护理员送红包,觉得自己也应该表示一下。“大过年的,人家辛苦了一整年,给个小红包只是为了表达我对他们的感谢,钱是我自己想给的,他们并没有向我要。”符老说道。

符老打电话给女儿符女士,告诉她老年公寓有老人给护理员送过年红包,商量着也给护理员打个小红包,由女儿出钱。符女士同意了,后来,就由符女士出钱并且把红包送到了3名护理员手中。

随后,我们见到了一位收受了符老红包的胡姓护理员,她表示,她们确实收了老人的女儿送过年红包。“钱是老人的家属自愿给的,如果是老人给的我们也不会要,如果现在老人不同意我们会退还这笔钱。”

公寓:规定员工不得向老人收取红包小费,家属自愿馈赠不干涉

护理员收受红包公寓方是否知情?鹤岭老年公寓负责人万女士表示,她接到符先生反映的情况后,立即向3名护理员了解情况,收红包确有此事。

万女士表示,公寓曾开会明确员工不能私自向老人收取红包,但如果老人的家属自愿馈赠,公寓方不干涉。公寓如果发现有员工向老人索要财物的行为,公寓将会采取罚款、辞退等措施进行处理。

民政部门:收受红包容易助长不正之风,将要求其退还

春节期间老年公寓的护理员收受老人家属的红包是否违规?记者采访了湘潭市民政局社会福利科科长莫志敏。莫志敏说,老年公寓护理员收受家属的红包,虽然没有明文规定禁止,但是从来都不提倡,以免助长老年公寓的不正之风。

莫志敏说,鹤岭老年公寓是一家民办托老机构,作为主管部门,民政部门会和公寓衔接,希望护理员退还红包,公寓加强管理。民政部门也将进一步加强对民办托老机构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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