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平房在湘潭河西城区两条小巷交会的路口 小平房墙皮脱落,露出半红砖半土砖的墙体,房顶盖着石棉瓦,散发着上世纪八十年代的气息 雨湖区国土局开具的证明材料 9月25日讯( 李蓓 夏冰)近日,有网友通过湘潭在线《民情在线》栏目反映,称在广云东路与金凤巷交汇路口有一座违法土砖房,既导致视觉盲区,又严重影响城市形象。网友认为应尽快拆除这一违法建筑。对此,雨湖区城管局表示,因历史原因造成的违法建设,立案后首先由国土部门进行认定,城管部门将依法依规进行拆除。 破旧小平房立在闹市路口30来年 网友指的这座小平房,在云塘街道万新社区。房子大概20平方米,墙皮脱落,墙体的下半部分是红砖,上半部分是土砖,房顶盖着石棉瓦。当地居民说:“这种风格和材料,说明这房子大概是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建的。”坐落在城市中央,这间小平房显得格格不入。 小平房在两条小巷交汇的路口,从西边的金凤直巷往北可到达广云东路,东侧的巷子通往的桔子园,周围是密集的居民区。这间小平房现在是理发店兼杂货铺,店主名叫胡铁军,在这个房子开店近30年了,他的家就在小平房旁边的小区。 小平房因历史原因造成 属无证建筑 胡铁军说,这个房子并不是他的,他没有房产证,但是有营业许可证。 为了解这间小平房的历史,我们走访了万新社区、云塘集体经济管理委员会、云塘街道。1981年,云塘集体经济管理委员会给胡铁军发了城市青年待业证,但没有给他发会员福利。原因是胡铁军当时在火车站租住房屋做理发生意,云塘集体经济管理委员会认为他是个体户。1989年胡铁军在包装公司的自留地被征收,云塘集体经济管理委员会劝说胡某放弃招工,同意就近提供一块10余平方米的土地给他摆设一个临时棚子做理发生意。 云塘集体经济管理委员会、东风集体经济管理委员会及雨湖区国土局开具了一个书面证明,如果国家建设需要拆除这个房子,胡铁军需无偿拆除,并由建设单位给胡铁军作出妥善处理。 历经多年,当时10来个平方米的房子已经扩大到约20平方米。 雨湖区城管局:此类房屋需根据实际情况处理 9月25日,湘潭在线记者联系到雨湖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该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处房屋并无证件,确属违法建设,但它的形成有其历史原因。该房移交给胡铁军经营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还未出台,且云塘集体经济委员会、东风集体经济委员会和雨湖区国土局给其开具了书面证明。该负责人指出,此类房主应自觉补办证件,无证件者他们将依程序进行处理。 “在拆违工作中,遇到此类因历史原因造成的违法建设,立案后首先由国土部门进行认定,若确属违法建设,我们将依法依规进行拆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