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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续:湘江房管所将依法收回直管公房使用权

2014-07-24 17:11 | 来源:湘潭新闻网 | 人气:1 | 评论

早前报道:

7月24日讯( 黄超)7月23日,湘潭在线报道了市民戴女士因为直管公房使用权归属问题,与房管所发生纠纷一事。由于戴女士去年已经把直管公房的使用权转给了女儿蔡波,而蔡波名下已有房产,作为低保户的戴女士现在已经无法继续租住直管公房。

7月24日上午,分管此事的湘江房管所副所长郭雅琳表示,戴女士和湘江房管所已经不存在租赁关系,而原本属于戴女士的直管公房使用权,从去年开始就已经在戴女士女儿蔡波名下。按照规定,湘江房管所将依法收回这套直管公房的使用权。 

名下有私房 公房使用权将被依法收回

“首先,我必须澄清的是,戴女士说火灾发生后,我有口头承诺,说我会就近为其安置住房一事,并不属实。”郭雅琳说,“作为单位分管此事的工作人员,我不会在现场给租赁户任何口头协议,所有协议都以书面形式为准。”

“而且,戴女士现在并不是我们的租户。”郭雅琳说,从2013年10月开始,湘江房管所与戴女士的女儿蔡波签订《住房出租租约》,不再和戴女士保持租赁关系。

当时,戴女士已经将公房使用权过户给女儿蔡波,所以从签订这份租约开始,戴女士和湘江房管所不再有公房租赁关系,公房使用权正式交由戴女士的女儿蔡波。

而房管员在最近的调查中发现,戴女士的女儿蔡波在婚后,名下已经有了房产。按照公房的管理办法,蔡波的公房使用权将被依法收回。

考虑到蔡波的母亲戴女士暂无住房,且是低保户,湘江房管所表示愿为戴女士提供帮助。“戴女士可按照规定,递交保障性住房的申请材料,只要符合条件,可以考虑为其安排保障性住房。”

湘江房管所和戴女士的争论已经持续多月,湘江房管所已经多次向戴女士解读保障性住房政策,但戴女士仍坚持要求就近安置并享受和以前类似的租金价格,导致沟通毫无进展。

“我们也希望戴女士等租户能熟悉保障性住房政策,房管所都是依规办事。”郭雅琳说,戴女士将房产使用权过户给女儿蔡波后,为这次纠纷埋下伏笔。这也提醒广大市民在房产信息变更时,应积极与房管部门取得联系,避免因使用权问题产生纠纷。

公租房租金按政策执行

与此同时,郭雅琳回应了关于中山街道四立巷内保障性住房租金标准不统一的质疑。

郭雅琳拿出了一份市物价局、市房产局在2013年12月25日下发的《关于制定湘潭市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指导价格的通知》,通知对湘潭市公共租赁住房租金的分类标准进行了详细介绍。原则上来说,公租房租金从每平方米每月5元到13元不等。

“不过,这只是一个指导价格,在正式收取租金时,还将结合房屋的竣工时间、所在地段、装修程度等指标进行一个考量,按照文件精神,在价格上进行一个折算。”郭雅琳说。

若双方沟通再无进展,只能请求湘潭市房产局介入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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