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讯(湘潭晚报 武慧 通讯员 阳韬)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于9月1日起施行,这是《广告法》自1995年2月1日起施行20年来的首次修订。8月31日,市工商局组织县(市)区工商局广告监管部门、广告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及广告单位负责人约130人,集中学习新《广告法》,省工商局广告处负责人杨序清做专题讲解。 杨序清通过各类案例说明,新《广告法》不仅对代言人的法律义务等进行了明确,而且新增了互联网广告的规定,可以将其视为一部全新的法律法规来学习。 当天,工商部门还组织了相关执法人员对虚假违法广告的监管执法进行培训,“希望通过这样的培训,进一步增强广告单位的自律意识,规范我市广告秩序”,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