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长沙6月13日报道近期,网曝“湘西贫困地区部分孩子吃不起4元校餐”。对此,相关教育部门表示,情况确实存在,已出台了相关补贴政策,但仍无法全面顾及所有需要补贴的孩子,希望国家能尽早出台相关政策,及时解决这一问题。 近日一些媒体报道,湖南湘西古丈县默戎镇万岩村山村小学部分学前班和幼儿园的孩子吃不起4元学校餐,孩子们午间常购买价格便宜的辣条、方便面、冰棒 等小零食。同时,农村地区普遍缺乏基本的营养学知识,对于营养午餐认识不足。因此,在偏远贫困地区,营养缺乏问题更为突出,出现“隐形饥饿”的现象。 对此,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教育和体育局局长包太洋表示,国家推行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只针对义务教育阶段的孩子,因此“部分学龄前孩子吃不到营养餐”的情况确实存在。 包太洋介绍,目前湘西州60%的行政村都有单独的幼儿园;州里915个教学点中,90%可以提供学前教育。“没有达到六个年级的小学都属于教学点, 大部分教学点的老师会同时给学龄前孩子教课。现在有个很尴尬的情况,就是学龄前孩子和一、二年级的孩子一起上学,但中午只有一、二年级的孩子可以享受免费 营养午餐。”包太洋说。 古丈县教育和体育局局长唐勇告诉,2012年9月古丈县与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合作,启动了“山村幼儿园计划”,旨在解决贫困山区学龄前儿童入园难问题。 “目前古丈共有山村幼儿园72所,学龄前儿童836人。国家补贴只有义务教育阶段的孩子才能享受免费营养午餐,学前班的多数孩子因为没有午餐补贴又无法负担4块钱的午餐费,只能回家吃饭。”唐勇说。 记者了解到,针对这一情况,古丈县实施了六项措施:一是与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合作,按照每人每天1元钱的标准,对幼儿实施营养补贴;二是与相关基金 会合作,每天为每个孩子提供一片营养片;三是爱心企业和团队在县里5所山村幼儿园中实施“营养厨房”项目,为幼儿提供营养午餐;四是在县里近一半具备搭餐 条件的幼儿园中,以自愿原则,按照每人每天4元钱的标准(家长出资3元,基金会补1元),与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一起吃午餐;五是不具备搭餐条件或家长不愿意 搭餐的,幼儿自带午餐;六是家离幼儿园近的孩子回家吃午餐。 “州里也出台了多项补贴政策,但最多也只能补贴到最困难的孩子们。”包太洋说,能照顾到的孩子只占总数的四分之一左右,“希望国家能够早日出台相关政策,将农村学前教育营养午餐纳入国家计划。” |